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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石市下发了居民住宅“平改坡”工程实施方案,对居民住宅的“平改坡”施工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平改坡”过程中,涉及到的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将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据了解,石市的“平改坡”工作,至今年12月底要彻底完成。大致分立项、设计与清障、招标与施工、验收与后期管理四个阶段。
太阳能热水器评估后适当补偿
《方案》实施范围是省会“四横、八纵、六片区、两条线”,即“4862”工程涉及的沿街及周边10层以下居民多层房屋建筑。原则上对1982年以后建造的无明显损坏的房屋直接列入“平改坡”项目。对1982年以前建造和1982年后建造有明显损坏的房屋,要进行鉴定后确定。
在“平改坡”过程中,辖区政府对认定的项目逐个调查、统计、登记建档,一楼一册。辖区政府还要组织清障工作。清理范围包括:利用屋顶擅自搭建的各种临建和设施、堆放的各种杂物、花架、鸽子窝等。对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评估后,按有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改造后的坡屋顶纳入楼房共用部位,由房屋管理人负责日常维修养护。
屋面共有四种形式供选择
《方案》规定,“平改坡”屋面形式一般采用双坡顶屋面、四坡顶屋面、盔顶、不规则平面的坡屋顶四种形式;坡屋顶形式、颜色等应与外墙立面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满足总体要求;屋面坡度一般控制在30—35度;屋面瓦一般采用合成树脂瓦、油毡瓦、有降噪措施的金属瓦;结构形式采用轻型钢结构;设计新增屋面荷载一般控制在30公斤左右/平方米,最大不超过50公斤/平方米;应有专项避雷措施设计;在原有屋面上增加一层防水;在原有屋面上增加一层保温,原有的架空隔热层应予拆除;要保障屋面排烟、排风系统的正常使用。
八类房屋不列入“平改坡”项目
一是已列入或近期列入房屋拆迁改造规划的房屋;二是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屋;三是安全性能较差的房屋;四是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过加层或有其他严重损坏结构安全行为的房屋;五是结构形式为“大板楼“的房屋;六是间距不足,“平改坡”后会影响居民采光的房屋;七是集中供热率不足50%(以户计)的房屋;八是具有历史文物保留价值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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